您好:
職工由北京市轉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由申請人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轉入申請。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轉移業務,完成個人住房公積金數據及資金的轉移,無需申請人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任何手續。
提取住房公積金主要包括以下九種情況:
(1)購買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兩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危改、拆遷、征收回遷房;二是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應情況;
(2)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租住住房。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房并自行租住房;
(3)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
(4)離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非本市戶籍繳存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離職離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男未滿55周歲、女未滿50周歲離職離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承諾一旦在京重新就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將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部退回。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8)死亡;
(9)被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刑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您可在以下網址中選擇適合您的提取事項參照進行辦理: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index.html
如你那還有其他問題,可致電010-12329進行咨詢。